2014初三语文书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03-27 17:10:34
语文是我们上学来接触比较多的,也是我们的母语。语文的学习是我们掌握语言的基础,所以我们对于2014初三语文书是不陌生的。下面,学大就针对于语文课本的文言文知识和一些比较难理解的东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一起来看看吧。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一、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1.欲:喜爱 2. 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3.兼:同时
4.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5.患:祸患,灾难。
6. 辟:同“避”,躲避。 7.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8.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9.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0.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1. 非独:不单,不仅。 12. 勿丧:不丢掉。
13.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4. 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5. 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16. 蹴cù:用脚踢。 17.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8.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这里指高位俸禄。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辨别。 19. 何加:有什么益处。 20.奉:侍奉。
21.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读"鱼"
22. 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从前。
23. 已:放弃,停止。 24. 本心:天性,天良。 25.是故:所以
26.能:保持 27.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
内容简析:
《孟子语录》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正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正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并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种事情不会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其实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做到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够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吆喝着给别人吃,连过路的饥民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连乞丐也不肯接受。
有的人见了高位俸禄就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以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以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了人的天性。
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8、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9、“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指:所欲者有甚于生者,所恶者有甚于死者。
10、《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重点语句翻译
1、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每有一个关键词没落实就扣半分,扣完为止。比如“恶、患、甚、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3、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的行为不也应该停止了吗?
4、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本性,而且人人都有,只是有道德的人能不丧失罢了。
5、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了。
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以前宁肯死亡,也不接受,今天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自己而接受它。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使人们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
8、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如果没有礼貌的吆喝着给别人食物,即使走路的人也不接受。
9、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赏析:
本文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本文善用比喻,开始用比喻导出中心论点,使“舍生取义”的道理明白易懂;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来比喻守义不辱,也非常形象生动。对比也是本文的显著特色。第一段鱼和熊掌对举,生和死对举,都是以相似的句式将相关的意思比出来,让人一看就明白应该肯定什么,应该否定什么。第三段以“向”“今”相互比较,突出了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论证严密、层层深入也是本文论述方面的特点。
一、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上文是学大针对于2014初三语文书的课本知识和文言文的理解解读进行总结,答题的方法和课本的重点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在这里,学大也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有效的时间去学习去掌握自己的语文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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