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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考招生办法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7-12-05 11:41:01


录取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以及我省招生办同意提前录取的院校的“统+校”和“校考”专业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其他同批次录取院校(专业),按统考、“统+校”、“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二)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不分文理科)、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三)投档分数排序

艺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

(四)投档规则

1.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2.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在我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校考院校的合格成绩,我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分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3.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我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

(五)录取办法

我省招生办投出档案考生,由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由我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统考工作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院校校考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省所设的各校考点,要协助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校考考试实施工作。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广大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加平等竞争,切实提高艺术类考试招生的信誉度和社会美誉度。

对于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批准,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承认,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广东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考招生办法公布这篇内容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过了,希望有志于高考艺考的考生能够做好准备,这样才能轻松应对高考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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